宋 · 苏轼
原文
壬戌之秋,七月既望,苏子与客泛舟游于赤壁之下。清风徐来,水波不兴。举酒属客,诵明月之诗,歌窈窕之章。少焉,月出于东山之上,徘徊于斗牛之间。白露横江,水光接天。纵一苇之所如,凌万顷之茫然。浩浩乎如冯虚御风,而不知其所止;飘飘乎如遗世独立,羽化而登仙。
于是饮酒乐甚,扣舷而歌之。歌曰:“桂棹兮兰桨,击空明兮溯流光。渺渺兮予怀,望美人兮天一方。”客有吹洞箫者,倚歌而和之。其声呜呜然,如怨如慕,如泣如诉,余音袅袅,不绝如缕。舞幽壑之潜蛟,泣孤舟之嫠妇。
苏子愀然,正襟危坐而问客曰:“何为其然也?”客曰:“’月明星稀,乌鹊南飞’,此非曹孟德之诗乎?西望夏口,东望武昌,山川相缪,郁乎苍苍,此非孟德之困于周郎者乎?方其破荆州,下江陵,顺流而东也,舳舻千里,旌旗蔽空,酾酒临江,横槊赋诗,固一世之雄也,而今安在哉?况吾与子渔樵于江渚之上,侣鱼虾而友麋鹿,驾一叶之扁舟,举匏樽以相属。寄蜉蝣于天地,渺沧海之一粟。哀吾生之须臾,羡长江之无穷。挟飞仙以遨游,抱明月而长终。知不可乎骤得,托遗响于悲风。”
苏子曰:“客亦知夫水与月乎?逝者如斯,而未尝往也;盈虚者如彼,而卒莫消长也。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,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;自其不变者而观之,则物与我皆无尽也,而又何羡乎!且夫天地之间,物各有主,苟非吾之所有,虽一毫而莫取。惟江上之清风,与山间之明月,耳得之而为声,目遇之而成色,取之无禁,用之不竭,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,而吾与子之所共适。”
客喜而笑,洗盏更酌。肴核既尽,杯盘狼籍。相与枕藉乎舟中,不知东方之既白。
创作背景
元丰五年(1082年)七月,苏轼与友人泛舟游于黄州赤壁之下,写下此赋。此时苏轼正处于人生最大的低谷。元丰二年(1079年),苏轼因“乌台诗案”被捕入狱——御史台(因院中多栽柏树、常有乌鸦栖息而被称为“乌台”)的官员从苏轼的诗文中摘取句子,指控他诽谤朝政、讥讽新法。苏轼在狱中度过了四个多月的煎熬,几乎被判处死刑。最终在多方营救下(包括已经退休的王安石也上书求情),苏轼被贬为黄州(今湖北黄冈)团练副使,一个毫无实权的闲职,且“不得签书公事”。在黄州的日子里,苏轼经济窘迫,甚至需要在城东一片坡地上亲自耕种以补贴家用,“东坡居士”的号便由此而来。然而正是在这最困顿的时期,苏轼完成了人生境界的升华——他在赤壁赋中以主客对话的形式,从对英雄逝去、人生短暂的悲叹,转向对万物无穷、随遇而安的彻悟,展现了超越苦难的旷达与从容。此赋与同年十月所作的《后赤壁赋》并称“前后赤壁赋”,均为中国文学史上的璀璨明珠。